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設プロジェクト環境影響評価資質管理弁法に関する通知が出されている。弁法そのものは,2006年1月1日より施行される。

国家境保护总文件

环办2005126




关于行《建设项境影响资质管理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境保局():
  《建设项境影响资质管理法》(国家境保护总局令第26号,以下称《管理法》)将于200611日起施行。加强新形境影响价机管理,保证环境影响资质(以下资质审查严肃性和有效性,将《管理法》行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611日起,我局将不定期受理资质的各,并按照《管理法》和本通知要求构进审查审查程序一般包括材料形评审现场、征求意、公示及审查结果公告。审查时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其中评审、征求意、公示所需时间算在内。

  二、资质的申程序按《管理法》的行。申可直接向我局申,其中首次申请评资质的机,我局将征求申所在地省级环境保行政主管部,并具体情况征求行主管部其他有关资质的申,我局将具体情况征求申所在地省级环境保行政主管部和行主管部

  三、便于掌握与核的真情况,首次申请评资质、晋升资质和因改制、分立、合并等情况申请资质证书更名的机,除按《管理法》的定提交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机构环境影响专职的受聘明。其中,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应提交所在位出具的人事关系明;企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提交所在位出具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的凭;离退休后的返聘或聘用人员应提交离退休明及所在位出具的返聘明或劳动合同。

  (二)价或单项总价在十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明(票、明复印件等)。

  (三)法人代表个人简历、身份复印件。

  (四)企法人机的企章程(含出人、出比例等)。

  四、200611日前已取得资质资质证书仍在有效期内的价机,尚未到《管理法》定的资质条件的,可按照原资质证书规定的等价范从事境影响价工作,但不得擅自将原资质证书规定的价范围扩《管理法》中重新分类的价范。甲级评价机适用此时间20061231日。乙级评价机适用此时间20071231日。

  五、各级环境保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评价机的日常督与指,定期公布境影响价机日常考核和业绩等情况;发现评价机构违反《管理法》定的,向我局告,并提出处罚,同附具相关明材料。之日前一年内受到我局处罚价机,不予批准价范、晋升资质或重新批准资质

  特此通知。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Posted: 水 - 12月 28, 2005 at 03:33 午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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